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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高校民族音乐学理论教学现状的几点看

来源:医学理论与实践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07 07:28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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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中国的音乐学界和艺术院校,传统音乐暨少数民族音乐作为“非遗”的保护与发展研究及相关教学工作已经渐呈体系化、层次化态势。与此同时,却由于现行的定岗定编、精减队伍

目前中国的音乐学界和艺术院校,传统音乐暨少数民族音乐作为“非遗”的保护与发展研究及相关教学工作已经渐呈体系化、层次化态势。与此同时,却由于现行的定岗定编、精减队伍政策和以往教学方针存在问题等原因,出现了师资力量和教学队伍青黄不接以及方法论教学力度渐趋弱化、淡化等现象。本文拟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个人看法,以供学界讨论。

一、针对不同学历层次存在的问题,设置不同的课程和教学任务

在中国音乐艺术院校乃至其他人文社科院校,针对不同学历层次的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课程和教学任务,以满足培养不同层次的理论学术与实践应用人材的需求这个问题,一直未能达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和获得较为圆满的解决方案。近来,葛兆光教授曾为复旦大学的分级教学给出了“给大学生常识,给硕士生方法,给博士生视野”的建设目标。①葛氏提出以历史、方法、视野作为“本、硕、博”三个不同教学层次的主要任务,即使对于音乐学教学来说,这无疑也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教学方案。同样,音乐学者樊祖荫教授也在《对本、硕、博不同层级传统音乐教学要求的思考》一文中提出了自己的统盘考虑:“总体上说,本科阶段应是基础性教学;硕士生阶段拟以乐种研究为主;博士生阶段拟以体系性学科研究为主。”②他进而指出,在本科阶段,现在有些院校以讲述概论为主,似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音乐历史文献的学习,现在大多放在博士生阶段或研究生阶段,可以考虑提前至本科阶段开始(有选修课更好),到研究生和博士生阶段可以更有针对性的学习。硕士生阶段与博士生阶段这两个学习阶段都分为两个时段:一是一个学年的学位课程学习,二是两个学年的学位论文的准备与写作。这个阶段的主课学习主要是看书与文献,广泛了解信息,特别是学科前沿信息。

对于上述专家的看法和建议,笔者大体持赞同的态度,同时也想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几点补充看法:首先,笔者完全同意葛、樊两位专家对本、硕、博三个层次教学方针的基本定位,同时也关注到樊文提出的,应该把某些研究型教学任务提至本科阶段的灼见。就此应该考虑到在我国音乐学院的音乐(乃至其他艺术院校)本科教育中,有一个不同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同类教学层次的特点,即西方国家及港台地区的本科多为三年或四年制,期间对完成论文没有明确的要求。其硕士阶段则为两年制或一年制,很多情况下,由于考虑与博士阶段互相衔接或直接过渡的问题,也没有对写作硕士论文产生硬性的规定和要求,但在这个阶段必须涉及方法论的学习或相关课程却是必须的。与之不同的是,我们本科实行的是五年制教学,且在高年级有写作论文的要求。从年限和学历以及写作论文的要求上,这种体制其实已经相当于国外的本科和硕士两个阶段的相加,因此有必要采纳与之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比如,目前国内音乐院校涉及传统音乐的音乐学教学,通常已经按高、低年级分为知识性获取与论文写作两个基本的学习阶段及教学层次,但目前在课程设置上主要偏重于各种概论性和鉴赏性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仍然偏重于知识性获取和文化—审美的多重体验,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式为主,而缺少通过方法论学习来促进论文写作质量的步骤和过程。因此,笔者认为应该针对本科高年级开始已经逐步开展不同教学层次(从本科高年级到博士、博士后)的主科课程的实际状况,有必要在这一阶段便结合田野考察和分析技能的学习,逐步开设学科史、研究方法论课程,并且应该更多地采用研讨课及专题讨论课的上课方式,以尽量避免“满堂灌”讲授方式带来的不良后果。

笔者还注意到,即使有五年的学习时间,但音乐学本科生们在后两年里,为了应付机械的考研程序,宁愿一边写论文一边花很多时间去备考,也不愿意把时间投入到为了写好论文而开展思维训练和钻研方法论问题以及选修相关课程上面。因此,笔者设想在短期内无法解决学制不合理问题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考虑适当增加“本硕”“硕博”连读的比例,以缓解多重考试的压力。另外,目前本科考研和研究生考博两个阶段,难度最大、考生感觉负担最重的是涉及曲式、和声分析等音乐基础课程,每一位考生考前都必须为此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如高昂的补课费)去做艰苦的准备工作。较直接的不良后果,其一是导致了参加硕博研究生考试数量、质量均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尤其是在硕士考试阶段,不仅考生数量远远低于地方艺术院校,而且从质量上看,地方院校由于考生数量较大,至少在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上常常要高于专业音乐院校的考生。其二是致使目前考研市场腐败横行,学校声誉亦因此受到严重损毁。所导致的进一步结果,便是因此而招不到有较高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学生,再加上受限于专业音乐院校文科及通识课程的欠缺,而使学生毕业时,其综合素质甚至还比不上地方院校的毕业生。故此,为了改变上述状况,改革相关招生制度迫在眉睫。勿庸讳言,这门课的确对音乐学研究生的素质培养十分重要,“实践证明,熟练地掌握音乐本体的分析方法对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有着重要意义”③。但是,若处理不慎,也会导致得不偿失的结果,我们便不得不因此在培养方式上动动脑筋,以挖掘自身的潜力。笔者设想,作为改革的一个具体步骤,以杜绝上述隐患的同时,将开设这门课的任务放到专业音乐院校正规课程渠道里去完成。须知,在考生需要具备的各种音乐文化素养当中,音乐技术理论就像英语和乐器演奏一样,其知识和能力的获取是与其所花的时间精力成正比的,并且需要纳入比较规范的教学渠道,有良好的师资才能取得相应的效果。诚如樊祖荫教授所言:“如果能让音乐学系的学生与作曲系一起学习技术理论课是最理想的。我在中央音乐学院工作时,音乐学系的领导曾找我协商过这个办法,后来因种种原因未能实行,我以为有条件的院校还是可以试一试的。”④至于具体的操作方法,可以考虑在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专业音乐院校在音乐学本科高年级阶段开设本课,修毕考试通过,即正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而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学校的考生,可以通过考试取得参考成绩(不计入录取条件),若未通过,待入学后可以再补修该课,一直到考试通过,取得相关成绩为止。

文章来源:《医学理论与实践》 网址: http://www.yxllysj.cn/qikandaodu/2021/0507/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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